危化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、储存、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进行的焊接、切割、铆接、锻造、喷枪作业等明火作业。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,危化动火作业的级别及范围划分标准如下:
一、危化动火作业级别划分
1. 一级动火作业: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,如石油、天然气、石油化工、煤炭、烟花爆竹、民用爆炸物品等生产、储存、使用场所。
2. 二级动火作业:指在易燃易爆场所外,但可能引发火灾、爆炸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,如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、使用场所。
3. 三级动火作业:指在非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。
二、危化动火作业范围划分
1. 一级动火作业范围:包括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、管道、容器、储罐、仓库、堆场等。
2. 二级动火作业范围:包括易燃易爆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的设备、管道、容器、储罐、仓库、堆场等。
3. 三级动火作业范围:包括非易燃易爆场所内的设备、管道、容器、储罐、仓库、堆场等。
三、危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
1. 动火作业前,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,明确动火作业级别、范围、时间、地点、负责人等。
2.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线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。
3.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,如灭火器、消防砂、消防水等。
4. 动火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,掌握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。
5. 动火作业结束后,应进行现场检查,确认无火灾、爆炸隐患。
6. 动火作业过程中,如发现异常情况,应立即停止作业,并采取相应措施。
7. 动火作业完成后,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注销手续。
以上是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制定的危化动火级别及范围划分标准,具体实施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