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务员户口迁移规定如下:
一、公务员户口迁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:
1. 合法、合规、便民、高效;
2. 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;
3. 维护社会稳定。
二、公务员户口迁移的条件:
1. 符合国家及地方户口迁移政策;
2. 因工作需要,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;
3. 因家庭原因,需要随配偶、子女或父母迁移户口;
4. 因购房、投资等原因,需要迁移户口。
三、公务员户口迁移的程序:
1. 提交申请:公务员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户口迁移申请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;
2. 审核批准: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对符合迁移条件的,予以批准;
3. 办理迁移手续:申请人持批准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,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;
4. 办理户口迁移证: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,为申请人开具户口迁移证;
5. 到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: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和迁入地公安机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,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。
四、公务员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:
1.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申请材料;
2. 公务员户口迁移过程中,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或利益输送;
3. 迁入地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确保符合迁移条件;
4. 公务员户口迁移过程中,如遇到问题,应及时与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公安机关沟通解决。
五、特殊情况处理:
1. 因国家重大战略需要,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的公务员,户口迁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;
2.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,需要紧急迁移户口的公务员,可先办理临时户口,待情况稳定后再办理正式户口迁移手续。
以上规定仅供参考,具体操作以当地公安机关规定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