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
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,确保食品质量安全,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食品生产、加工、储存、销售、餐饮等环节。
三、自查内容
1. 食品原料采购:检查原料来源、质量证明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是否符合要求。
2. 食品加工过程:检查加工设备、工具、容器、包装材料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,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。
3. 食品储存:检查储存设施、设备是否符合要求,储存环境是否适宜,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分类存放。
4. 食品销售:检查销售环境、设施、设备是否符合要求,销售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。
5. 食品运输:检查运输工具、设备是否符合要求,运输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。
6. 食品追溯:检查食品追溯系统是否完善,信息记录是否准确、完整。
7. 食品安全培训:检查员工是否接受过食品安全培训,培训内容是否符合要求。
8. 食品安全记录:检查食品安全记录是否完整、准确,是否按照规定保存。
四、自查方法
1. 定期自查: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自查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。
2. 随机抽查:对重点环节、重点部位进行随机抽查,确保食品安全。
3. 专项检查: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点,开展专项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。
五、自查责任
1.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负总责。
2.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、实施、监督自查工作。
3. 员工按照职责分工,配合自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。
六、自查结果处理
1.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,及时制定整改措施,落实责任人,确保整改到位。
2. 对整改不到位的,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3. 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,立即报告相关部门,采取紧急措施,确保食品安全。
七、附则
1. 本制度由企业负责人批准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2. 本制度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。
3.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,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