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生沥青混合料(RAP)中的再生骨料用量要求通常根据以下因素来确定:
1. 再生骨料的质量:再生骨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质量。再生骨料的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《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》(JTG/T F42-2015)的要求。
2. 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设计要求:根据设计要求,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设计强度、稳定性和耐久性等因素会影响再生骨料的用量。
3. 再生骨料的级配:再生骨料的级配应与原沥青混合料的级配相匹配,以确保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性能。
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再生骨料用量要求:
再生骨料含量:再生骨料含量通常在20%至50%之间,具体用量取决于再生骨料的质量和性能要求。
细粒含量:再生骨料的细粒含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,以保证再生沥青混合料的密实性和稳定性。
粗粒含量:再生骨料的粗粒含量应与原沥青混合料的粗粒含量相匹配,以保证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骨架结构。
再生沥青用量:再生沥青用量应根据再生骨料的质量和性能要求进行调整,以确保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性能。
在实际应用中,再生骨料的用量要求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,并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再生骨料用量要求:
再生骨料含量:对于再生沥青混合料,再生骨料含量通常控制在30%至50%之间。
细粒含量:再生骨料的细粒含量应控制在10%至20%之间。
粗粒含量:再生骨料的粗粒含量应控制在70%至90%之间。
再生沥青用量:再生沥青用量应根据再生骨料的质量和性能要求进行调整,通常控制在4%至6%之间。
请注意,以上数据仅供参考,具体用量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,应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,确保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质量和性能。